您好,
您提到的规定是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6号《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》,该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,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。新规的核心目的是防范出口食品被集装箱污染风险,企业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:
1、先确认自己的产品是否在范围内。公告明确了实施集装箱适载检验的易腐烂变质食品、冷冻品商品编码,共2810种,具体编码清单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。冷冻水产、肉类、部分果蔬等属于典型范围,建议出口前逐票核对产品的HS编码是否在列,并以海关总署网站最新清单为准。
2、装运前必须完成企业自检。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对集装箱的自检重点是四个方面:清洁、卫生、制冷、密固,选用四项全部合格的集装箱装运。建议企业把洗箱记录、预冷温度、封条完好情况、箱体照片等纳入装货前的标准检查清单并留存备查,这也是后续海关抽查时的证明材料。
3、检验申请改走单一窗口,模式有优化。承运人、装箱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运前,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块,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提交检验申请,并上传《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》。与以前「企业预检+海关抽检」不同,新模式是「企业合规保证+海关审核抽查」:海关审核声明、对集装箱风险抽查,合格即准予装运。
4、特别注意21天有效期和出口校验两个硬约束。适载检验结果21天内有效,逾期自动失效,因此订舱阶段就要预留好洗箱、预冷、申报时间,避免检验完成早于船期太多导致结果失效、或者临时报检赶不上装船。出口申报时,海关系统会自动校验集装箱适载检验结果,校验不通过的报关单将依法作退单处理,货物将无法按时出运。
5、实务上再提示三点:一是把适载检验安排与船期联动管理,建议在订舱确认后第一时间申请检验,留出至少一周缓冲;二是涉及转运或多段运输的,注意检验地点应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申请;三是公告施行前「与此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公告为准」,企业内部关务操作文件应同步更新,并对报关行、箱货代等合作方做好交底,避免因旧流程惯性导致退单。
总体来说,新规用「企业声明合规+海关审核抽查」替代了原来的逐箱预检模式,合规做的企业通关反而更快,但对自检留痕和申报时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具体操作细节可查阅海关总署官网公告原文和官方政策解读,或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。
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