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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
这个问题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已有明确政策(公告2026年第16号),符合条件可以免税退运,下面分点说明。
1、享受免税退运的条件
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通过 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 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的商品,因滞销或退货原因,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(食品除外)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;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。
2、”原状”怎么理解
退运商品的形态应与原出口时基本一致,不能增加配件或部件,不能经过加工、改装;但拆箱、检验、安装、调试等操作不影响”原状”认定。商品应未被使用过——但”只有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”或能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。
3、已退税的要补缴
如果出口时已经办理了出口退税,退运时需要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税款。企业要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《出口货物已补税/未退税证明》,去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、退还出口关税的手续。简单说:货可以免税回来,但已经退给你的税要退回去。
4、要准备哪些材料
企业需提交出口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、退运原因说明等材料,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。滞销退运的,提供承诺为滞销退运的”自我声明”;客户退货的,提供平台退货记录、拒收记录、返货协议等。材料不实或借退运名义偷税骗税的,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5、实操建议
一是盯紧6个月时限,超期就无法享受优惠;二是退货发生时尽早留存平台退货记录等凭证,避免补材料时手忙脚乱;三是走 9610 的企业,自2026年4月起还可在全国任一开展该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跨关区退运,不必退回原出口关区,物流安排上可以先比价再选路线。
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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